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特别予以关注。学校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的管理,要将学生实习尤其是当前正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纳入疫情防控范围,列为重点,防止出现盲区,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
2.要全面及时准确排查疫情。学校各院(部)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实习等情况,尤其要摸清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疫情类型、安全防护措施等。摸排情况填写调查表(附表)并上报,上报时间2020年2月3日17:00前,联系人:王俊平(798799631@qq.com)。
3.要分类加强管理。对正在开展实习的,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对正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的,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对近期准备返岗实习的,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4.做好心理疏导。学校各院(部)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