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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日期:2020年07月02日  作者:  点击数: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能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立场坚定。
(2)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诚信友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业成绩好
(1)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自觉完成各科作业,所学专业成绩优秀。
(2)有钻研精神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较强的求知欲望,知识面广,能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质不断增强。
(3)积极参加体育课教学,成绩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有一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组织生活或其它应参加的有益集体活动。
(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的平均成绩少于75分。
(3)有违法行为或者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评选额度为班级人数的3%。
2、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国家或者学校奖学金获得者。
3、三好学生人选由各班初评,班主任同意,报院系审核,学校批准。
4、获三好学生称号的,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其档案,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和就业。

5、教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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