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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量化考评管理办法

日期:2017年05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信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量化考评管理规定。

一、考核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坚持建设优良学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二)可行原则:设立的项目、分值和考核办法选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力求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并尽可能量化。

(三)规范原则:对大学生校园学习生活和学生常规教育管理工作作基本要求,明确加减分的项目和标准。

(四)激励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班级、学生个人、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依据。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的组织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进行统一组织。

三、考核方式

(一)对大学生个人综合表现考评。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并监督填写《湖北职院信息学院大学生综合表现学期量化考评统计表》(参考样表见附件1),同时建立副本在教室公示。

(二)对班级常规管理工作考评。每周由学工办公室负责组织填写《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第X周量化考评统计表》(样表见附件2),同时建立副本予以公示。在每周考评量化的基础上,每月、每学期分别填写《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第X月量化考评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和《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X学年度X学期量化考评统计表》(样表见附件4)。

(三)对班主任工作考评。参考对所在班级常规管理工作考评情况及量化排名。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大学生个人综合表现量化考评过程和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推优入党、就业优先重点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对班级常规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过程和结果,作为授予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模范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一票否决”情形:

1、对班级出现安全稳定意外事故,班集体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减少班级评优评先名额,班主任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班级出现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减少班级评优评先名额,班主任考评不得评为合格等次。

2、检查(抽查)班级课堂考勤,在每次与班主任沟通反馈的基础上,连续三周出勤率未达到学院要求的,班主任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五周出勤率未达到学院要求的,班主任考评不得评为合格等次。

3、班级学费交纳率低于应交学费90%及以下的,班集体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班主任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

1. 《湖北职院信息学院大学生综合表现学期量化考评统计表》

2. 《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第X周量化考评统计表》

3. 《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第X月量化考评统计表》

4. 《湖北职院信息学院班级常规管理工作X学年度X学期量化考评统计表》

信息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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