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一要及时给家长报平安;二要在规定时间将实习信息报学院学工办,并定期向班主任和指导老师报告实习情况。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注意校园网、班级QQ群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
2、要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违纪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工作安全,认真学习实习单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4、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证驾车,不得飙车,不得搭乘不安全的交通工具。
5、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要注意外出安全。外出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特别是女生不得单身外出;不得与陌生人搭讪;不得贪图不义之财,以免陷入骗井。外出时不带或少带贵重物品,如果出现人身或财物安全问题,要冷静,慎重行事,并第一时间向 110 报警,尽量避免受到人身伤害,减少财物的损失。
7 、要注意户外活动安全。严禁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玩水;不得前往地势险峻、安全措施不到位、偏僻等地方游玩,自觉远离危险区域。
8 、要注意社交活动安全。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参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和组织,不拉帮结派,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
9、要注意网络安全。要注意网络和手机APP招聘诈骗、信用诈骗、网络贷款诈骗,不要相信陌生人所发网络信息、链接,不要随意将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老师和同学信息透露给陌生人。网络交友一定要慎重。注意预防网络病毒。
10、要注意求职安全。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上当受骗。一定要通过正当可靠的途径寻找实习工作,谨慎核实确认,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经学院核实确认后,方可去实习。
11、在工作及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参与危及自身生命的抢险救灾活动,遇到危险发生时,要有自救自护意识及能力,冷静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如见义勇为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者等高度危险的行为,要确保自身的安全。
12、发现周围和身边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将情况向实习单位或社会职能部门(公安、消防等)及学校报告。
13、不得擅自离开和自行调换实习就业单位,要调换实习单位,必须向单位、家长、班主任提出申请,经三方同意才能离职,否则发生地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14、凡违反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湖北职院信息工程学院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