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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关于2014级实习生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日期:2017年04月17日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技术学院2014级各班: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结合教学安排,信息技术学院决定2014级实习生于2017年7月3日(星期一)集中返校,7月4日至7月6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办理有关毕业手续,7月7日离校。现将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住宿安排

返校住宿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情况请与本班班主任联系。

二、需要结清的费用

提前交清大学期间所欠学费。

三、返校需要带的资料

1、实习鉴定表(有单位签章及鉴定,实习鉴定表将放入学生档案)。

2、5月31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具体与指导老师联系修改,并定稿)。

3、就业协议要求如下:

(1)返校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就业协议书,早期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书必须有签订单位的签章,且签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他章无效;

(3)有合格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届时发放实习费,如无就业协议或就业协议无效则延缓毕业;

(4)就业协议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其它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作为毕业生评定的重要依据。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位列本班前10%名的学生授予该学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校期间五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毕业生,可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达到五次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请带齐荣誉证书原件,返校交班主任验证和复印,集中到信息学院学工办领取“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2、按照规定,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真实完整地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者,在处分期间有立功等突出表现,可在半年后至毕业前申请撤销处分。撤销处分由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审核批准,报学工处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撤销处分的决定归入学生档案和文书档案。

3、有补考的同学做好返校前补考准备。

4、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应征入伍发展前景良好,经济待遇优厚,就业择业创业享受政策优惠。

5、原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要特别注意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6、请各位同学按此通知做好准备,手上没有空白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可由班主任提前邮寄就业协议书。

信息技术学院

二O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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